2023年企业带班制度7篇(完整文档)

企业带班制度第1篇目的明确各级值勤班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含周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值班对象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门职能,具有较好的管理素质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值班范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带班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带班制度7篇

企业带班制度 第1篇

目的

明确各级值勤班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含周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值班对象

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门职能,具有较好的管理素质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值班范围

在各中心各所属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事件及此区域外凡牵涉本公司员工的事件。

内容

公司值班总负责人及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品牌营运部门长轮流担任,在值班时为公司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

值班总负责人在节假日值班期间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后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定时巡查了解各部门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值班期间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并有权调动公司所有人员及车辆、设备。

接到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在外被政府部门拘禁、检查或其它事件报告时,应亲自或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作出处理。

因故不能参加值班者,应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值班时应尽可能不离开公司,巡查或因处理问题需要离开时,应将自己的行踪告知门卫。

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部门值班人员责任制

部门轮值人员由本部门内人员担任。

在轮值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处理好本部门的日常生产及业务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定时巡查本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处理,如未能解决时,应立即向轮值总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本部门主管报告),听从轮值总负责人的调度指挥,妥善处理事件。

轮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应及时向本部门请假,由部门提前一天把就更轮值人员名单报告人力资源部。

轮值人员除正常工作8小时不能离开岗位外,如遇轮值总负责人调动,则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值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不准关闭通讯工具。

当日在位值班时间结束前(17:30),向轮值总负责人汇报当日值班情况。

人力资源部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节假日值班监督、管理:

节假日前下发公司节假日轮值总负责人和部门轮值人员安排表。

根据轮值人员更值情况,及时调整更值名单并下发相关部门。

监督、抽查轮值人员值班情况,并做好考核记录。

5、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订有冲突的以此为准,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总值班人及值班人员职责:

(1)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人,根据具体情况,代办、记录、以邮件等方式告知相关负责人或立即向相关负责人转告;

(2)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并向保安室、主管报告:

(3)作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值班人、事情经过、处理措施、待办事项、值班人员签名等,详见《值班记录簿》:

(4)值班完毕,作好值班记录后及时将《值班记录簿》交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5)详见《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上、下班正常打卡;(2)值班人员就餐按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3)下班前关闭灯、饮水机、复印机、电脑(含主现、显示器)等电源,关好门窗,锁门。

其他:

(1)值班视作加班,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值班安排轮流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可与其他人员调整,但需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

(3)尚未安排到值班的人员,春节过后统一安排。

企业带班制度 第2篇

第一条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在建的工程项目部和各分公司,在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各相关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条 节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现场临设(包括围墙)、起重机械、防火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应在节前3天,将工地节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项目部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填写,并将本单位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报公司。

(三)对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确需施工的,必须在附表1中详细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和各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

人员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特别应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跟踪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将在节前检查工作的.督查,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各级部门及施工项目部应对外公布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 节假日期间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对于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带班轮值。上述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值班的,必须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书面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带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工地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跟踪处理。

(四)公司值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坚持对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工地现场无值班人员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和公司相关责任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接到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层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并加强安全保卫、

防火、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第七条 在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执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职责的值班人员,公司将依据奖惩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第八条 在节假日施工中,对于未执行本制度、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严厉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带班制度 第3篇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3.2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6)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

(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5、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的业绩挂钩;

(2)对带班、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
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或换班手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3)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4)对带班、值班领导不到现场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5)对弄虚作假、忽视安全生产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罚;
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对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企业带班制度 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施工现场带班要求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企业带班制度 第5篇

1、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XXXX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

3、术语、定义

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
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
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各子(分)公司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5、管理内容

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8时—16时、16时—24时、次日0时—8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时—18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27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公司安技环保部、人力资源部(保卫)备案。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公司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公司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安技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保卫)通报变动信息。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股份公司领导现场带班范围为公司本部所在区域,子(分)公司遇有较大事件时可由总经理同意后前往处置。

子(分)公司领导带班制具体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考核

公司办公室或子(分公司)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
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考核责任人50元。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
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第5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带班制度 第6篇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对生产岗位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经理层、各部门中层及管理员。

3、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

3、1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带班领导干部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3、2落实规章制度。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检查、抽查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3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3、4强化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管理。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2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3、5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严禁违章指挥。

3、6处置紧急情况。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4、领导干部带班类别

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

4、1现场带班干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工艺、生产)、副总经理(分管设备、技术负责人)及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组成;
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公司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各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的连续安全生产。

4、2车间值班由各车间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3和突发事件。

5、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原则

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根据《事故突发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6、带班值班规定

6、1公司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规定

6、1、1由公司现场带班人员对在岗员工及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两日内交安全环保部处理。

6、1、2现场带班人员每班到各部门至少一个岗位(不能多次固定在同一岗位)巡检一次,并做好签到记录。

6、1、3各部门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领导带班巡检记录簿,带班领导要将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和巡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及时记录归档。

6、2各部门领导值班检查规定:

6、2、1各中层值班人员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有权按照公司规定对本部门纪律进行检查并予以奖惩。

6、2、2各中层值班人员应不定期巡检,每班至少两次,到本部门所有岗位签名并做好巡检记录。

6、2、3各中层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并按时到生产值班室签到。

6、2、4各部门要在本部门每一个岗位建立专门的查岗记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4录本,以备本车间管理人员及夜间值班领导签到,同时保存完好以备相关管理部门查阅。安环部负责对签到表审核检查,凡不签到、替签者扣款100元/次。

6、3相关要求

6、3、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的安排,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3、2现场带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每班次带班领导必须与下班次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确保平安后方可离开。

6、3、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6、3、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公司现场负责人签字。

6、3、5现场带班人员因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带班时,自行安排好替班,并到调度处备案。

7、考核规定:

7、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若每月违反规定累计超过2次者,当月绩效工资发放80%。

7、2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57、3因故不能值班未及时安排人员替班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以上。

7、4现场带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酗酒、外出吃饭等违纪行为。

7、5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7、6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带班制度 第7篇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管理制度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3、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

4、职责

4.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4.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消除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1.5做好做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4.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4.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要求

5.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遇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5.2公司级领导配以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提前报公司调度,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生产部统一安排。

5.3车间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须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公司调度。

5.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点前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5.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5.6超过交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5.7公司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公司领导带班期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5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填写记录

5.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的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6、处罚

6.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6.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接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6.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5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4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附则

7.1安环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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